
辅警为醉驾者调换血样,主动投案后获刑10个月

7月14日,三湘都市报记者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,山东泗水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两起一审判决,曾为辅警的胡某与涉嫌醉驾的徐某因替换血样逃避法律制裁,均被依法惩处。
法院审理查明,去年8月2日晚,徐某酒后驾车被当地交警查获,经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为157mg/100ml,民警提取其血样后存放于交警大队事故科冷冻室。同年8月4日,徐某与胡某、陈某合谋,由胡某利用辅警工作便利,从医院领取新血样管交徐某重新采血,随后在冷冻室替换了徐某的原始血样,替换后血样酒精含量检测为小于 10mg/100ml。
同年8月9日,胡某主动投案,到案后举报他人涉嫌犯罪,但法院认定其举报线索系职务活动中掌握,不构成立功。最终,胡某因犯徇私枉法罪,结合自首情节,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;徐某因危险驾驶罪且妨碍司法,被从重判处拘役2个月15天。